(2017年6月29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第七次会议通过)
(一)
决定任命韦秋燕为桂林市监察局局长。
(二)
任命梁俭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;
任命曹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;
任命梁春弟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
任命陈卉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;
任命李明军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;
任命谭健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;
任命谢斌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任命邓陆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任命涂光照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任命刘晶晶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;
任命周霞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;
任命王美丽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;
免去梁俭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曹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梁春弟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陈卉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李明军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於署光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